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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全院教职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3-21 1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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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全院教职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2010-05-07 02:31:29]

 

各二级单位、各附属医院: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为了检测“五五”普法成效,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圆满完成“五五”普法验收任务,根据省教育厅晋教法[2010] 2号文件精神,现将全院教职员工法律知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

 

学院编制的全体教职员工考试为网上答题,不得无故不考。确有紧要公务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请提前请假并参加统一组织的补考。

 

二、考试内容

 

1、院级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内容为《“五五”普法干部读本》后四章、《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新修订)。

 

2、其他教职员工考试内容为《教师法制教育读本》(修订版)110章、《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新修订)。

 

3、考试的复习资料由省远程教育中心编写,在山西电大网上公布,网址为:。可自行下载并认真学习。

 

三、考试的组织方式、时间、地点

 

1、按照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考试时间为 5817日。

 

2、本次考试为网络考试。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校园网覆盖的任何一台电脑上进行。网址为 。点击“考生入口”进入,输入自己人员编号的后六位(此编号由省教育厅生成,将在近期公布,请登录校园网查询)。考试时间为两小时,考试期间有事,可关闭考试页面(千万不能在未答完全部考题时点击“交卷”,否则将被结束考试),再次考试登录后直接答题。

 

3、补考时间安排在 522进行。

 

四、名单录入和登分建档

 

1、此次考试人员名单录入、建档工作由宣传部负责。

 

2、考试结束后,宣传部将从考试平台统一下载《山西省教师(公职人员)“五五”普法个人档案表》和测试合格证,按要求填写后装入个人业务学法档案,将作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时评优评模的参考依据之一。测试合格证发给参试人员。

 

组织考试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宣传部李妍联系。电话:3151429

 

 

特此通知

 

 

 

 

 

 

 

宣传部

 

00年五月四日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九中街13号 联系电话:0355-3033016 邮编:0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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