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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09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3-20 19: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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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2009-04-28 02:08:37]

 

各二级单位、各附属医院: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5月1日—3日放假,5月4日正式上班上课,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为确保假期的工作和安全,特提出要求如下:

1、教务处要做好课程调整,安排好放假前后的教学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要对学生放假做好具体安排,并以班级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高度重视在离校、返校途中和假期期间的自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安全返校。

2、保卫处要树立高度的防范意识,安排好放假期间的校园值班、巡逻,严格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与各单位特别是“五管”要害部门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和值班地点,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电话报学院办公室。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各种隐患,确保放假期间校园和家属区的安全。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节日期间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有情况及时上报,不得拖延。

3、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要保证在校学生和教师的饮水就餐,确保节日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严防各种事件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同时,放假前要做好节日喜庆布置,爱卫会要对全院的卫生进行一次大检查,确保校园卫生整洁。

4、各附属医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基础上自行安排放假。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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